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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指南 · 2025/26 課稅年度 / YA 2025/26

利得稅(獨資/合夥)指南

如果你以獨資經營或合夥形式在香港經營業務,便須就業務利潤繳納利得稅。本指南集中講解與個人及獨資/合夥業務相關的利得稅規則,不涵蓋有限公司的利得稅。

哪些人要報利得稅?

以獨資經營或合夥形式在香港經營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的個人,須就其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 應評稅利潤繳納利得稅。獨資經營者一般在個人報稅表 BIR60 的第 5 部分申報業務詳情及利潤; 合夥業務本身可能需要另行提交合夥業務報稅表,而每位合夥人分佔的利潤,仍然要在自己的 BIR60 第 5 部分申報,一併計入個人的整體稅務狀況(例如會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)。

應評稅利潤如何計算

應評稅利潤以你的會計利潤為起點,再按稅務規則作出調整:加回不可扣除的開支(見下文)、 剔除不屬應課稅的收入項目,然後扣減折舊免稅額,得出該年度的應評稅利潤。 如有從上年度結轉下來的虧損,亦會在這一步扣減。

常見不可扣除項目

  • 私人或家庭性質的開支(例如非因業務需要的個人生活費用)。
  • 資本性開支(例如購置資產或進行改良工程的成本 — 這類開支須透過折舊免稅額分年扣除,而不是在該年一筆過扣除)。
  • 以薪金名義支付給獨資經營者本人或其配偶的款項,以及就經營者投入資本所計算的利息。
  • 非慈善性質的捐款,或捐給未經稅務局認可的機構的捐款。
  • 任何並非為賺取應課稅利潤而招致的開支、一般性撥備/準備金、罰款,以及利得稅本身。

折舊免稅額 — 簡化說明

用於業務的機械及工業裝置等資產,通常不可在購入該年一筆過扣除全部成本,而是按稅務局訂明的類別 歸入「資產組別」:在購入該年度先獲得初期免稅額,其後每年再按遞減價值方式獲得年度免稅額, 直至該組別的結餘用盡或資產出售為止;工業及商業建築物另設一套獨立而較為複雜的免稅額制度。 由於具體百分比因資產類別而異,亦會不時隨政策調整,如你有相當數量的機械設備或建築物投資, 建議使用本網站計算工具內的進階輸入,或直接查閱稅務局最新指引,以取得準確的免稅額比率。

兩級制利得稅率

合資格的獨資經營/合夥業務,首 HK$2,000,000 應評稅利潤按 7.5% 稅率計稅,超出部分按 15% 標準稅率計稅。

一組有關連實體只可由其中一個享用兩級制 — 如果你同時經營多於一項業務, 或你的業務與其他實體(例如配偶名下的業務、由你控制的公司)互為「有關連實體」, 則在同一組有關連實體之中,只可由其中一個實體享用兩級制稅率;其餘實體的全部利潤, 一律按標準稅率 15% 計稅,不會享有首 HK$2,000,000 的較低稅階。報稅表會問及「有關連實體」的情況,務必如實申報。

虧損結轉

業務虧損可以無限期結轉,在日後年度的應評稅利潤中扣除(同一項業務,或在規則容許下同一納稅人 的其他應評稅利潤),直至用盡為止;利得稅並不容許將虧損追溯抵銷過往年度已課稅的利潤。 另一個做法是在虧損的該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將業務虧損即時抵銷你該年其他來源的入息 (例如薪俸或租金),詳見 個人入息課稅詳解。

一次性寬減

利得稅同樣受惠於財政預算案的一次性寬減,最終應繳利得稅可獲寬減 100%,每宗個案上限 HK$3,000, 但只適用於最終評稅,不適用於下一年度的暫繳利得稅。

計算例子

假設一項獨資業務全年應評稅利潤為 HK$2,600,000,並符合資格享用兩級制稅率(同一組有關連實體之中並無其他業務已使用這項稅率)。

首 HK$2,000,000 按 7.5%
HK$150,000
餘額 HK$600,000 按 15%
HK$90,000
寬減前利得稅
HK$240,000
一次性寬減
-HK$3,000
應繳利得稅
HK$237,000

本頁只供了解稅務及參考,並非針對你個人情況提供的稅務意見。智稅通不是稅務局網站,亦與稅務局沒有從屬關係。如有疑問,請查看稅務局最新指引,或向稅務顧問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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